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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程序应该怎么走

发布时间:2023-09-21 | 来源:苏州劳动纠纷律师

问题解答:

劳动仲裁程序应该这样走:先由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然后由仲裁庭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的则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受理之后则由各当事人参加庭审,进行陈述辩论质证;最后则由仲裁庭依法调解或作出相应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国内新闻网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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