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多久可以拿到赔偿
发布时间:2023-09-05 | 来源:苏州劳动纠纷律师
问题解答:
劳动仲裁一般在仲裁裁决生效后可以拿到赔偿。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产生劳动争议,是不属于终局裁决的,当事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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