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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事实劳动关系有时效吗

发布时间:2023-08-24 | 来源:苏州劳动纠纷律师

问题解答:

有。确认劳动关系案件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为前置程序,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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