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苏州劳动纠纷律师 >劳动仲裁程序是什么

劳动仲裁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8-24 | 来源:苏州劳动纠纷律师

问题解答: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具体流程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节,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济南资讯网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知芒网律师。

上一篇:用人单位注销员工工资怎么办

下一篇:暂无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址:http://www.609705.com/ 邮箱:shanchuwenzhang@foxmail.com (本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1小时内删除)

友情链接: 广州离婚律师网 辽阳律师 浙江知识产权律师 杭州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民间借贷纠纷 杭州律所电话 杭州知识产权律师 青岛律师 合肥律师 北京律师 晋中律师 四平律师 厦门律师 鹤壁律师 周口律师 广西律师 四川律师 阿坝律师 酒泉律师 固原律师 济南律师 汕头律师 贵阳律师 潍坊律师 南阳律师 扬州律师 南湖律师 泰顺律师 遂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