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关于开除职工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3-07-20 | 来源:苏州劳动纠纷律师
问题解答: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
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上述开除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赔偿金或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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