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苏州劳动纠纷律师 >劳动合同到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到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发布时间:2023-07-18 | 来源:苏州劳动纠纷律师

问题解答:

劳动合同到期时存在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或者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来与劳动者续签,劳动者表示拒绝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知芒网律师。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址:http://www.609705.com/ 邮箱:shanchuwenzhang@foxmail.com (本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1小时内删除)

友情链接: 杭州离婚律师费用 杭州法律顾问 杭州合同律师顾问 杭州贷款纠纷 杭州债务追讨 金华律师网 浙江律师网 杭州比较有名的律师 浙江刑事辩护律师 武汉律师 石家庄律师 鹤岗律师 绍兴律师 舟山律师 滁州律师 河南律师 崇左律师 广安律师 资阳律师 延安律师 武威律师 东莞律师 淮安律师 芜湖律师 盐城律师 抚顺律师 自贡律师 遵义律师 常山律师 椒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