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发布时间:2023-07-18 | 来源:苏州劳动纠纷律师
问题解答:
劳动合同到期时存在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或者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来与劳动者续签,劳动者表示拒绝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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