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7-17 | 来源:苏州劳动纠纷律师
问题解答:
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其录取条件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后仍胜任不了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体育资讯网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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