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拿失业金
发布时间:2023-07-17 | 来源:苏州劳动纠纷律师
问题解答:
终止劳动合同时如果符合下列情形的,劳动者可以拿失业金:在失业前和公司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不是因自己的意愿而中断就业的;进行了失业登记,打算再求职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铜陵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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