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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应该包括什么内容

发布时间:2023-07-15 | 来源:苏州劳动纠纷律师

问题解答:

劳动合同应该包括下列内容:签约主体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等信息;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限;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和内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以及劳动报酬和社保福利待遇等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知芒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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