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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工伤申请期限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7-13 | 来源:苏州劳动纠纷律师

问题解答:

如果单位的工伤申请期限过了,职工本人、其直系亲属、或工会在一年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职工一方的申请期限过了,且没有正当理由的,只能依法去申请人身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河北要闻网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知芒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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