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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规定的产假是多久

发布时间:2023-07-13 | 来源:苏州劳动纠纷律师

问题解答:

女职工的产假一般有九十八天;在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如果难产的,应当增加十五天的假期;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一胎,可以增加十五天的假期;如果当地对产假另有规定,按其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凤阳新闻网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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