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安排高温室外加班是合法吗
发布时间:2023-07-11 | 来源:苏州劳动纠纷律师
问题解答: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室外加班一般是不合法的。如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单位不得安排室外工作;如果达到37℃以上、40℃以下,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工作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达到35℃以上、37℃以下的,应当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加班。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知芒网律师。
上一篇:解除合同劳动补偿标准
下一篇:暂无
相关文章:
- 解除合同劳动补偿标准 2023-07-11
- 外包员工与正式员工区别是什么 2023-07-11
- 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是怎样的 2023-07-11
- 保密协议离职后如何履行 2023-07-11
- 工资底薪具体是什么意思 2023-07-11
- 工伤申请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2023-07-11
- 工伤后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3-07-11
- 劳动者可以签两个劳动合同吗 2023-07-11
- 工伤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资料 2023-07-11
- 试用期签订什么劳务合同 2023-07-11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