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苏州劳动纠纷律师 >单位安排高温室外加班是合法吗

单位安排高温室外加班是合法吗

发布时间:2023-07-11 | 来源:苏州劳动纠纷律师

问题解答: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室外加班一般是不合法的。如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单位不得安排室外工作;如果达到37℃以上、40℃以下,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工作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达到35℃以上、37℃以下的,应当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加班。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知芒网律师。

上一篇:解除合同劳动补偿标准

下一篇:暂无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址:http://www.609705.com/ 邮箱:shanchuwenzhang@foxmail.com (本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1小时内删除)

友情链接: 重庆刑事律师网 武汉离婚律师网 杭州交通律师 南京交通律师 上海合同律师 深圳合同律师 武汉公司法律师 律师怎么收费 律师在线咨询网 杭州资深民事律师 杭州私人律师 杭州拱墅区律师 杭州法律顾问 杭州法务咨询 杭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杭州婚姻纠纷律师 上海律师 武汉律师 沈阳律师 济南律师 郑州律师 无锡律师 北京律师 保定律师 内蒙古律师 通辽律师 兴安律师 哈尔滨律师 鸡西律师 丽水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