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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员工工资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3-06-26 | 来源:苏州劳动纠纷律师

问题解答:

破产清算时,员工的工资应当由企业以其破产财产来偿还。企业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要按顺序清偿员工的工资、所欠的社保以及补偿金等费用。劳动合同因企业破产而终止的,企业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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